中世纪女领主 第107节(2 / 2)

戴好头冠后,路易莎才脱下晨袍穿上今天的大婚礼服。礼服也是以白色为主要颜色,布料是白的,缝缀的上千颗珍珠也是白的。只在肩膀和一些滚边的位置,用金色的丝线绣出图案。这些金色图案也不是大块大块的那种,而是若隐若现,相当素雅。

另外这礼服的领子和衣袖也要略长一些。正常正好扣在脖子下方的领子,向上延伸出了一截精巧的镂空编织花边,包裹住了脖子。手腕也是一样,层叠的镂空编织花边像是蝴蝶翅膀一样,从袖口伸出来,软软地搭在了手背上。

这件礼服裙是非常传统的袍子,并无腰身,这似乎不符合此时的服装流行?可话说回来,庄重到这程度,反而是这样的直筒状更对味。

换上这件礼服之前,路易莎已经穿好了一双白色的长筒袜,所以再只要穿鞋就好。那也是一双白色的,以缝缀的小珍珠流苏为装饰的小巧花鞋。鞋头上,是以珠绣的手法,用白色为主,兼有其他颜色的细小珠子拼成的吉祥美丽图案。

这个时候,路易莎已经觉得非常沉重了,虽然之前试穿时已经体会过了这种身体沉重的感觉,但这时候再来一次,还是难以适应。

然而,这还没完呢!路易莎还要佩戴首饰,当然也是以珍珠为主的,首先是脖子上层层叠叠的珍珠项链。有长有短,珍珠大小也各不相同,短的就恰好绕住脖子,长的都快到膝盖了!

除了项链之外,还有耳环、手镯(即使在礼服的掩盖下看不到)、戒指、胸针……极端隆重之下,当然是不吝堆砌,一股脑上全套的!

最后的最后,路易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拿出了自己的口红。这是她为了方便偶尔使用,把随身空间里的口红膏体从口红管里弄出来了,填到了一个小珐琅盒子里。要用的时候,可以用小毛刷子涂。

此时,因为宗教的原因,女性普遍是不化妆的。但爱美的天性抑制不住,不少女性还是会偷偷化妆。胆子大的会用烧黑的木炭描眉,还会将胭脂涂到嘴唇上。胆子小的,就只能用手将脸颊拧红了,堪称‘天然化妆’。

这倒是省了路易莎化妆的功夫,更少了她被化妆品毒害的可能——近现代以前的化妆品可不是天然无污染的‘古法制品’,事实上,真的对化妆品历史有所了解的人就该知道,在对‘化学’一无所知,又或半知半解的时代,人们用的化妆品有多么生猛!

就说贯穿古代各个文明,时间之长、跨度之广令人惊叹,同时还永远是化妆品中最重要成员之一的‘铅粉’……真的就是字面意义上大量含铅啊!路易莎如果是一千多年前的罗马贵妇,又或者几百年后的近代资产阶级妇女,都用得上这‘毒药’。

避免了古代化妆品的毒害这是好事,不让化妆也确实省了事。但是自己不想化妆,还是不被允许化妆,这是不同的。在路易莎上辈子,就算没有太多化妆习惯的女孩子,也不少会用点儿口红什么的。而且遇到一些她们觉得有必要的场合,也很愿意化妆,留下自己美美的样子。

所以,随着这辈子生理年龄一点点变大,路易莎偶尔也会忍不住涂一下口红。对她这个举动,身边倒没有人劝——此时毕竟已经是中世纪快到后期了,禁欲系开始渐渐瓦解,这一点从衣服的风尚变化就看得出来了。

只是偶尔涂点儿口红而已,以路易莎的身份,已经不会有人不识相地说三道四了。

路易莎就这样自己动手,对着镜子小心地涂嘴唇,很快涂出了一个漂亮的正红色唇妆。那红色实在是太正了,比红花还纯正。在路易莎今天从头到脚一身白,连皮肤也是雪白无瑕的情况下,一下就和黑色的眉毛、灰绿色的眼睛一起成为视觉中心,而且是第一中心!

红色的确是生命的颜色,浓烈的血、炙热的火、日出日落的太阳,都是这个颜色,让人没法不第一时间注意到。

当过路易莎收起口红盒子和小毛刷时,卡尼尔伯爵夫人和博福特伯爵夫人已经惊叹得说不出话来了——她们不像路易莎身边原本的侍女和女仆,之前是看过路易莎试衣试妆的,虽然再看也很惊叹,却不比第一次受‘冲击’。

是的,就完全是冲击性的美!

此时结婚礼服是什么颜色其实是没有定论的,大家一般就是怎么华丽怎么来,穿什么颜色都有理。西方婚礼上,女士主要穿白,已经是很靠后才慢慢形成的习惯了。

但不得不说,今天路易莎这身白,的确是绝美!庄重、典雅、极致。它其实有很重的俄式元素,而俄式美学么——大概因为俄国地处苦寒之地,一望而去就是茫茫雪原,或者无边无际的冰雪松林,这样的自然环境造就了坚韧、痛苦、牺牲、浪漫的民族性格,以及相应的美学。

这一次她这一身,白色就是一片雪原,辽阔、冰冷,同时也有一种近乎痛苦的纯美。就像生活雪原的人们,对脚下的土地是既挚爱,又感觉痛苦的!

领口、袖口延伸出的柔软蕾丝包裹住了脖子和手背,让人看不到纤细的部分,剔除了男性会迷恋的‘女性之美’。再加上头冠基本遮住了头发,连发际也不放过,短短的珍珠流苏垂下,发际线最多也不过是若隐若现了。

等于是说,社会认可的女性特质的具体表征,如胸脯、脖子、手腕、小腿、头发……全都不露。看起来这使得路易莎失去了女性魅力,但这个时候反而获得了一种纯粹的美学魅力。这种纯粹的美学魅力呈现出了俄式美学中恒久忍耐、高高在上、极致浪漫的一面!

美到痛苦,便让看的人有一种窒息感了——这其实是极大的冲击后忘了呼吸。

“啊,这真是,这真是……”即使是一贯能说会道的博福特伯爵夫人,在好几秒钟的失语后,也没法说更多,表达清楚自己的感受。含糊了一下,也只能说:“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您今天简直不像是个凡人了。”

博福特伯爵夫人这话其实并不夸张,因为之后发生的事都在印证她的话——就在路易莎刚刚装扮完毕时,另一头纪尧姆也来了。

不过这还不到去小教堂的时候,按照传统,得是纪尧姆的人先检查过嫁妆是否按照约定到位了。传统最开始时检查嫁妆就是全套,从每一个硬币,检查到新娘的餐具,乃至一个金戒指、一块手绢。

不过现如今,大贵族已经不会那么侮辱人了,讲究一个体面。一般就只检查嫁妆中现钱的部分,其他的东西不会查。毕竟剩下的大头就是珠宝衣服什么的了,一般婚后也是继续由妻子自由支配的——相应的,就是现钱部分,丈夫可以直接拿去用了。

路易莎的嫁妆现钱,也就是‘嫁妆金’,事先约好是3万镑钱,这绝对是天价了!不过这可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大家就表示接受良好了。

按照事先说好的,结婚前会支付其中一半,剩下一半则是路易莎生下男性继承人时支付……显然,巴尔扎克伯爵不在乎什么结婚一周年、两周年,这桩联姻后他就希望尽快能有男性继承人!

因为尽快有男性继承人,也是符合王室的利益的。而且哪怕只是第一次支付的一半嫁妆金,也抵得上很多王后全部嫁妆金了,王室是认可了这个支付方式的。

15000镑的嫁妆金,为了方便,全都是金币。主要是最常见的金百合金币,其他金币也有,币值规格也是差不多的。也就是说,都是3.5克左右的纯金薄小金币,15000镑就是15万枚,总重为525公斤……无论古代现代,这都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了。

因为金子太重,这么多的金子就没有用大箱子装,为避免移动的时候不便,是20只可以由人抱在怀中的雕花木箱装的。这样一来,每只箱子里也‘只有’二三十公斤重,算上箱子的重量,总之一个成年男性还是能抱着移动的(这比桶装水还重了,不过因为体积小,成年男性短时间抱着移动还是问题不大的)。

于是这些就由路易莎这次的送嫁人之首,也是她叔叔的巴尔扎克男爵,领着二十个骑士,搬到了路易莎呆的房间隔壁——这是提前布置好,专门要用来检查嫁妆的房间。毕竟不能当着新娘的面数嫁妆,不然那也太像是在做生意了,即使实际上联姻就是一桩生意,是利益的交换。

旁边的房间里,巴尔扎克男爵,以及另外几位送嫁队伍中的年长者,再加上一些王室成员,都各就各位。他们都是这次嫁妆检查的‘见证者’,完事之后是要在点账人给出的证明书上签字的。这是为了防范新郎一方这时候说得好好的,将来又主张结婚前拿到的嫁妆金不足数。

真要那样做,凡是在证明书上签字的,他就得一个一个推翻了。

这时候纪尧姆也在,事实上检查嫁妆就得由他看着完成,最后钱也是交给他的——所以才说嫁妆金完全是丈夫掌管的,结婚前就会交接,结婚后新娘子基本就见不到了。

所有见证人一起看到二十只箱子齐刷刷打开,然后就是满满当当的金币。即使都是见惯了富贵的人,也难免在满目烛光照耀、金币闪光的情况下,有一些心神动摇。

在场的人,未必没有15000镑的身家,可对于贵族来说,他们主要的财富都是不动产,土地、城堡这些。其次也是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这种‘细软’。至于现钱,黄澄澄的金币,却几乎没有人能拿出这么多。

这就和后世有钱人的‘流动资金’是一个道理,有一家价值1000万的公司的老板,手头现金能有几十万就不错了!

几个点账人一起动手,15万枚金币还是以比较快的速度点完了。也就是5点钟左右吧,点完了数,确认无误的点账人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证明书,在纪尧姆点头之后,就将其给在场众人签字,也包括纪尧姆本人。

一式两份,都要签字。一份签字完毕后由瓦松王室保存,另一份则是由巴尔扎克男爵带回布鲁多,交给巴尔扎克伯爵保存。

签字完成时,金币也被重新装进了箱子里,由纪尧姆身边的骑士接手。他们待会儿就负责护送这些金币,都是要存放到纪尧姆的私库的——这是他的妻子的嫁妆,当然是和王室其他人无关的。

到这些都做完了,纪尧姆才严肃地站起身,整理了一番后,在众人陪同下走到了隔壁门口。路易莎现在已经坐在房间里,就安安静静等他们点账结束后叫她结婚了。

一行人在门口并没有直接闯进去,而是由一个类似司仪的人物,往来于房间内外传话。即使这个距离,双方只要说话,其实都听得到了……只能说,礼仪就是礼仪嘛。

一番固定说辞后,‘司仪’终于传到了最后一句话,走进房间里,低着头恭恭敬敬道:“那么,尊敬的女士,请随我来!”

就这样,路易莎在‘司仪’的牵引下终于走出了房间,司仪又将她的手交给了纪尧姆。这个时候,他们这些人才看到了今天的新娘……虽说大家此前都见过路易莎,但显然大美女都是常看常新,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的,在场甚至有人即刻就看呆了。

一位王室成员发出了小声呻吟:“主啊!这难道是对瓦松的恩赐吗?若不是恩赐,我实在想不到,凡间怎会出现如此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