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1 / 2)

('<!--<center>AD4</center>-->出了两个实验班,其实就是快班。

这一届新生中的状元是楚羽,陆轩与他两分之差排在榜眼,都算是金字塔顶尖级的学习高手了,前者被分在了实验一班,后者分在实验二班,都是各自班级里的一号。穆灿年级二十名的成绩进来的,也在实验班,不过是在二班。

听到这个分班信息的时候,陆轩就觉得x_io_ng口好像挨了一锤子似的,又闷又慌,心情荡到谷底,若不是想到穆灿现在是跟他住在一起的,他肯定要跑到教务处要求换班了。

一中的军训并不去部队,而只是请几个教官过来在学校里进行封闭训练。训练的内容无外乎是站军姿、正步走、起步走等一些枯燥无趣又累人的项目,唯一算得上有趣的大约要数军体操了。每天他们从早上七半开始一直到十点半结束,然后自由活动到十一点半,统一午饭。午饭的菜色被陆轩形容成集学校厨房所有精华为一体的颠峰之作,不仅菜虫、苍蝇、蚊子齐备,连头发丝都能偶尔寻到几根。

不知道谁说过,在学校食堂里吃饭,吃到一半发现碗里有只苍蝇不可怕,吃到一半发现碗里只剩半只苍蝇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吃完了发现碗里什么异样都没有。当然,这话有点夸张,一中的食堂卫生未必会至于此,只偶尔几个人中招罢了。

下午两点一过,便又开始了与早上无异的训练内容,中间休息的时候偶尔唱一两首军歌,喊喊:“要你唱,你就唱,磨磨蹭蹭像啥样”、“12345,我们等得好辛苦”之类的口号。晚上六到八点是看思政片的时间,最痛苦的是看完还要写影评。

如此地狱般地挨过了两个星期后,大家都黑瘦了一圈,陆轩开玩笑地对穆灿说:“训练训练也好,总算让你晒黑点了,不然你都快变成奶油小生了。”

穆灿回复他一个简单明了、概括力极强的词:“白痴。”

☆、第二十二章分房

军训最后一天的晚上,没有了例行的思想教育课,改成了联欢晚会。

陆轩在初中的时候就一直是学生会的,他本人有一种对学生们而言无需校方认可的领导力。就像在校篮球队,他虽然一直未担任队长的职务,可却一直是整支篮球队的精神核心,篮球队可以少了队长,却绝不能少了他陆轩。

这样一个人,加入高中学生会自然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初中两年半,他早已成了不少老师心中的最佳学生代表人选,这不高一军训刚开始两天,他便已经被年级主任钦定为联欢晚会的主持人了,即所谓的文艺骨干。

文艺骨干最大的好处就是训练内容没有别的学生那么悲催,而且还风光无限,基本上可挤进一中风云人物圈了。

陆轩的主持风格十分阳光,尤其面对这种联欢xi_ng质的,更是如鱼得水,随便一两句信手拈来的段子就能把整个气氛都调动起来,而且因为台词由他自己定,便少了几分高高在上的感觉,令人对他印象深刻的同时,还心生好感。

除了主持人的工作之外,陆轩还被拉去跟人合奏了一首曲子。那人便是风头也不亚于他的今年的新生状元楚羽。传闻楚羽的钢琴已经过了十级,是业余里的满级,即便他的成绩没有那么出色,单以钢琴的实力,他也能被特招进来。

那天两人在学校音乐老师和年级主任的协调之下,合奏了一曲,默契异常,平分秋色。

演奏完后,陆轩还很绅士地伸手和楚羽握了一下。

陆轩其实是不大在意自己的成绩和名次的,所以对这个几乎所有新生都知道了的中考状元也无太大感觉,跟他握手仅仅是对合奏伙伴的一种尊重以及他长久以来养成的良好修养而已。

而楚羽对这个只比自己差了两分的榜眼就要感兴趣的多了,因为关于他的传闻这两个星期他实在是听得太多,被誉为一中初中部的校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全能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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