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1 / 2)
('<!--<center>AD4</center>-->而冒起头。然而,丽的时期的他,不红不黑;还拍了几部无聊的电影,其中一部咸湿戏,险些毁了他的名声和前程。
“我算得是历尽沧桑喽。”他嘴角挂着一丝成功的微笑。
红的滋味使leslie感到人生充满快乐和满足。走在街上,不少迷哥迷姐走上来找他签名。最糟的是——
“我喜歡在铜锣湾‘出沒’,这地方最旺,也使我最烦透。”
他说,倒霉时走在闹市无人识,如今却尝到被人包围,被指手划脚的滋味。
他对铜锣湾确是熟悉得很,那里有露天咖啡座,那里的菜著名,他都如数家珍。有次,他还帶记者到一寂静的停车上天台拍照。
“我是‘铜锣湾地胆!’”他笑说。
他解释,铜锣湾与旺角,是香港繁荣的缩影。他喜歡热闹,喜歡都市。旺角旺则旺矣,只是蒙上了黃色的污秽色彩。相对之下,铜锣湾干净得多了。
“我爱铜锣湾。”他说。
他对成功十分珍惜。
“我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他老套的说。
曾经有人说过,一九八五年是leslie的。
这话并不夸张,今天的leslie已经不是丽的时代的那个leslie了。
据说公司里编辑室所收到的影迷信,就有大半是写给他,而信多半来自美加。
他的歌迷很特別,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写英文的,而且男孩居多。
人红了,便不容易找,想把歌迷影迷的来信转给他,却永远找不到人。开始还很生气,后来听说连大导演王晶想找他拍戏,打了数次电话,也不回复电,想想,有人比我更被“冷落”,也就看开了。
leslie家里那个老佣人六姐耳有点聋,每次打去,都要问几次:“你是谁?”
说出了名字,她也不知道你是谁,然后就会告诉你:“他在睡觉。”
中午十二点了,叫她叫醒他,她又说:“我不敢,他会发脾气。”
叫她转告leslie,请他复电,她又说:“我不懂记电话号码,你再打来啦。”
好了,到了下午再打去,她肯定会告诉你:“刚刚出门了。”
找了几天,都找不到他,于是打电话去跟住在他隔壁大厦的依达诉苦。依达是他老友。最了解他了。
“他到底在忙什么?”我问依达。
“怎么知道?!这个衰仔,我昨晚看到他,那時候已经两点多了。”
“在di?”
“不,住停车场。他人仔小小,开架大平治在我后面对我招手,后来上了停车场,我泊好了车,沒等他就走了。”
“为什么?”
“人家现在红了。我不愿巴结他。”说得酸溜溜的。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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