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节(1 / 2)

('<!--<center>AD4</center>-->吧!”

leslie目前的生活很惬意,他曾经移民加拿大,可是到那边后,感到不适合自己,又重回香江。

“自己算幸运,觉得那边不好,还可以走回头路,好多人是没这种条件的,将香港的房子卖了,高薪的工作辞去,举家迁到那边,才发觉事情不如想象中的美好,要再回来巳不可能。”

“何以加拿大的经济弄得那么糟,难道没有起色的可能?”

“短期内都不会好的,加拿大政府最初以为可以成为金融中心,将头弄大了,后来外撤,连政府都措手不及,所以不少香港人都回流,因为在那边实在找不到工作。”

192

192、192一直喜欢他...

艺人之中,我特别喜欢leslie。

他靓仔,靓仔到极!

倪匡说他“眉目如画”,一点夸张都无。

我是偏心靓人(自己生得丑,无法!)。而leslie人靓兼xi_ng格靓,让我怎能不偏心他呢?lesliexi_ng格靓在他真,他是一个好真的人。娱乐圈,人人讲事,都留三分。但是leslie有话讲尽,由心到口,无滤嘴的。这件事,同我一样,所以特别钟意他。

而且我佩服他忍得住风风雨雨。

忍字,是老人家至会。后生仔女,有哪个忍得。但是leslie忍得。至少,在公众面前,他可以忍得。(这件事,我忍不住。通常有人妈叉我,我认为批评得不对、不公道,我一定妈叉翻转头。)求诸一个他这样年纪的人,认真难得。

他还好有计划去做事,他知道自己的路应该怎么走,一早有计划。他宣布告别歌坛,早有预谋,不是一时冲动,虽然我们大家都好惋惜。但是我就觉得,他做事能够计划周详,的确不容易。

艺人之中,无人有他这么好的体育精神。他对同行的赞誉,是衷心的,真诚的。

最近他出只碟,向全部他钟意的同行致敬,这件事,不是个个肯做;肯做,亦未必识做,并且有能力做得到。他肯做,识做兼且做得到。聪明!能干!架势!

他那只碟,我最近听了整个月,几乎一驾车就听。本地歌星,我未试过听得这么久。(这件事实在对不住!在音乐方面,我口味太杂,而且百份之百花心,再加上耳朵苛刻,一个歌星听三日,就换。除了leslie、卡拉扬、贝多芬之外,无一只碟,我可以连续不停听,听足整个月都未厌。)听leslie,我足足听了整个月,逐个字品尝真leslie味道。

同他入录音室,他最多三遍四遍就搞定,快而准而好。

唱《当年情》,唱《倩女幽魂》,都是这样。一入录音室,三下五落二,大家满意收工!

你有要求,他即刻交准给你。

无话讲!

他的声音,胜在一直不停进步,越唱越好!(所以,leslie呀leslie,你这么早告别乐坛,实在是浪费!)

不过,他试下做导演,亦未必不是好事!他是有品味之人,官仔骨骨,这样的导演,香港亦好少有。

自导自演亦妙。整套是给他发挥的戏。

喂!rock《红楼梦》啊!leslie做贾宝玉,会靓到痹!眉目如画的人不做贾宝玉,哪个做?

那晚我看回“今夜不设防“的带,望住他,想象他扮贾宝玉时候的神态,我已经成个人high啦!

一路到现在,我还是整个脑海给那个画面盘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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