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节(2 / 2)
', '')('<!--<center>AD4</center>-->会的小部分,大家应专注在他的歌上,且因大马政府规例所限,所以不会穿裙,但其他都没变。
台下记者问到哥哥,香港传媒大多集中报道他个唱上的造型一事,哥哥即言:“唔系,只系一小部分传媒搞事出,某些传媒公信力已降到不能再低!”
哥哥更以打麻雀来大闹香港传媒,他表示:“有人打乱章,佢人格好下流,你仲转载佢新闻!我信大马传媒眼光,我希望你睇法有自己角度。”
至于明日的记者会亦只招待大马传媒,对香港到来的传媒拒诸门外不作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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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跟我说,他说:记得有一天,我的姐姐在电梯内碰到leslie,她知道我喜欢leslie,于是鼓起勇气上前告诉他我是他的歌迷,并问他住在那一个单位,可否让我上他的家拿签名,想不到他很爽快的说:“好的!我是住在十六楼x座”;
当姐姐告诉我时,我真的不敢相信,亦不够胆量上他家,姐姐不断对我说是真的,还催速我快点以免错失机会;
于是我立即带上那张限量发行的彩色图案碟《monica》上去找他;
最初他的女佣六姐不让我入内,后来我听到leslie说:《让他进来吧。》我当时实在十分高兴,自我介绍后便请leslie在那张图案大碟某处签名,但leslie却说不可在那个位置,会令唱片跳线,于是他选了中间的圆圈位置,签了两个名字,一面中文另一面英文;
自此之后我经常碰到他,还记得那时的报章常说他的态度不好,其实我们认识的leslie是好nice、好友善的,大厦的管理员也如是说。虽然是大明星,但他比其他邻居还要有礼貌,完全没架子;
另一次太古城制水,居民都要走到远远的街喉载水;
见我的妈妈挽着满满的一桶水,他立即趋前帮她挽着水桶,走了一段路回到我们同住的那幢大厦去!我的老妈正和我一起收听节目,她也难过得睡不着。我好想对大家说,我们一家人都十分欣赏leslie;
很多年后,我们不再住在太古城了。有一天在街上遇见他,我立即走上前问他是否还记得我,他答道:“我记得,你是那位小歌迷嘛!我当然记得你啦,你知道吗,你是唯一一位能够入我家取签名的歌迷!”那时我已二十多岁,不再是“小歌迷”了。
有个朋友的姐姐十年前嫁到了香港,因为是大陆来的,所以在老公家没有什么地位。
有一次,她的家婆过生日,在香港的一家酒店吃饭,席间,因为她的bb哭闹,搞得大家很烦。于是她的婆婆让她把孩子先带出去,她抱着孩子来到酒店的一楼,想带他出去玩。
可是,酒店的门怎么也推不开,正在这时,从她身后走来两名男子,其中一个帮她推开门,并一直推着门,直到她和孩子完全走出去。
随后这两个男人开车走了。
这时她的小姑从对面过来,对她说:刚才帮她开门的是leslie。
当时她并不太知道leslie是谁,只知道是个明星。
但是,后来她对我们说,只要一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很温暖。因为,她当时在香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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