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2)

('<!--<center>AD4</center>-->曲,他双腿一软,几乎是跌坐到石阶上,再也不想起来。

低下头闭上眼睛,满眼都是烈日下灼人的红,他捂住耳朵,耳边只剩自己一次次沈重而缓慢的呼吸和咚咚的心跳,粘腻而艰难。

原来我还活著。

黎舒想,原来我还活著。

意识到这一点,黎舒把头埋在膝盖上,在正午的阳光下缩成一团,偷偷的哭了。

作家的话:

鲜网的资料夹转移完全是个渣,我想把这篇转到这个栏子来,只能再在这个栏子里再发一遍了。

☆、2初见

既然还活著,就得活下去,这是人的本能,何况他还如此年轻。黎舒不敢想太多,勉强打起精神,起身走进茫茫人海中。

然後他很快的发现,二十岁的他,离开家和学校,离开老师和钢琴,是彻底的一文不名。

他在人力市场转了好几圈,因外表出色不少人问他情况,问他哪儿毕业的,会什麽,要找什麽工作

可除了摇头,他什麽也做不了,脸上还得保持微笑,心却越来越凉。

他从五岁开始学琴,母亲就告诉他,这世上的东西,除了音乐,你什麽都不必知道,我要你成功,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要求。

成功是不可能了,但什麽都不知道,倒是做到了,妈妈。

黎舒无奈的自嘲,在巨大的挫败感和生存压力面前,连伤心都显得多余。

几天之後,黎舒终於找到一个啤酒推销的工作,并且找到一间地下室住了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黎舒过起了黑白颠倒的生活.他每天傍晚出门,到负责的几个场子轮流推销啤酒.原本这也不是太难的事,只要放低姿态嘴够甜,每月的底薪加上提成,还是能让黎舒在这座城市中活下来。但没想到他每天的业绩都垫底,连基本任务都完不成,到了月底,恐怕连那点微薄的底薪也无法领全。经理说了他几次,要他来本就是看中他长得惹眼,在人群中谁都愿意多看,谁知他这麽放不开,天天都在教他,依然一点起色都没有。最後实在没办法,只好把他换到生意更火的酒吧,并且跟他讲,要是还不行,以後就不用来了。

黎舒觉得委屈,他没有不努力,每天都是後半夜才回到出租房,累得倒头便睡,可他实在是做不来。他毕竟是从小被捧著长大的人,突然间要每天都不停的面对这麽多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忍受各式各样的目光,他心里不住的发慌。与此同时,他也终於明白,原来世界不止钢琴的黑与白,它远比他想象中广阔与复杂。

黎舒从来没有去过酒吧,大学前他被母亲管得太严,大学的时候也只跟老师去过音乐会和高级饭店的酒廊。在他的印象中,酒吧是吵闹嘈杂的地方,但那天当他硬著头皮推开“暗夜”的大门时,听到的却是一个低沈的男声,在人群中安静而深情的唱:

lookatthestars

lookhowtheyshineforyou

andeverythingyoudo

青年坐在酒吧中央的舞台上,修长的腿轻松自然的搭著,头顶洒著黄与蓝的光。他如同黎舒一样年轻,抱著吉他一面唱一面弹,眼睛被半长的头发挡著,看不清表情,但俊朗的轮廓在灯光下如同雕像,他能看到他微微上扬的嘴角,如同他的歌一样的温柔:

ohyeah,yourskinandbones

turnintosthingbeautiful

youknow,youknowiloveyou

youknowiloveyou

黎舒站在门口,一瞬间忘了自己是谁来干什麽,循著他的方向一步步向前,在离他最近的舞台边上站著,直到一曲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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