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 / 2)

('<!--<center>AD4</center>-->8的样子,穿了身银灰的西装,白色的衬衫没系领带,领口微微开著,脚上的一双鞋头微翘的硬`挺皮鞋一尘不染,偶尔露出的手腕上带著只很亮的表。

他微笑著同魏蕾打招呼,口音是浓重的广东腔:”小姐,请问你认识非梦吗?”

长得也是典型的广东人的样子,额头高挺坚毅,眼眶深遂,鼻梁直挺,皮肤微微有些黑,个子不太高,但身材相当的精悍有型,笑容非常随和迷人。

魏蕾真没想到事情还会有转机,荣氏传媒的二公子,北京分公司的老板会出现在她面前。他礼貌的同她打招呼,递给她名片,说想要见他们。

魏蕾以前以为他这样的人,走哪儿都会前呼後拥的,说话做事都不会亲自出马,原来不是。

她叫罗凯帮她看著cd,领他进了酒吧,正好非梦刚上台,黎舒依旧穿著他的白衬衫黑皮裤,他刚刚剪了发,把那些多余的金发都去了,短短的黑发只发梢带了一点儿金色,丝丝分明一根根竖起,配著他干净漂亮的脸,美得嚣张又倔强。

荣耀锦和魏蕾站在人群中,身边的女孩子大声的尖叫,也有很多人合著黎舒的声音在唱歌。他身边的郑鸣海穿著一身黑衣,弹吉他的时候时不时的看著他的侧脸,嘴角始终挂著丝笑,目光带著宠溺与温柔。

荣耀锦唇边的笑容也更深,他在二楼的位置买了酒,等他们唱完歌之後,请他们喝酒。

他双手合十放在唇边,笑著同他们道歉:”上次是我不好,没来得及回来,让你们白跑,我请大家喝酒。”

☆、12另一个攻

没人能拒绝这样的善意与真诚,何况郑鸣海这麽大度的人。他将那天的不愉快都忘了,笑著同他握手:”你好!我是郑鸣海,非梦的团长。”

然後他介绍了贝斯与鼓手,最後才拉过黎舒,双手握在他肩上,略带骄傲的把他介绍给荣耀锦:”这是我们的主唱,黎舒。”

荣耀锦主动伸出手,笑著对他说:”黎舒你好,我很喜欢你唱歌,我是荣耀锦,你可以叫我阿锦。”

黎舒有些迟疑,他没忘记那天的事,他很想问为什麽,但他的手依然伸著,也只好礼貌的先伸出手握住:”您好,荣先生。”

客气完了,几个年轻人坐下来一起喝酒,很快就放松下来。

荣耀锦把西装脱了,只穿了件衬衫,把袖口挽到手肘,一派轻松自在的样子。他的普通话不太好,酒吧又太嘈杂,黎舒他们常常听不清他在说什麽,於是他干脆不再多说,拿了色子跟他们拼酒玩儿,没一会儿功夫就撂倒了黎舒。

黎舒趴在台上,一张脸红到耳朵根,眸中带了水光,他恍惚看见荣耀锦在对他说什麽,便大声问:”你说什麽!我听不清楚!”

荣耀锦拉过他的肩膀,一手放在他的膝盖上,压底了声音在他耳边暧昧的说:”我说我喜欢你,黎舒。”

可他的暧昧,黎舒好像完全没感觉到,甚至他的手不动声色的往他大腿内侧捏了捏,黎舒也没丝毫的反应,依旧一脸纯真。

他把头搁在桌面上,笑嘻嘻的大著舌头回答他:”谢……谢谢,谢谢你喜……喜欢我,可我,我不喜欢你呀!”

“哈哈!”荣耀锦放开他,开心的笑了,然後他也把脸搁在桌上,与黎舒面对面,眨了眨眼睛:“我会教你喜欢上我。”

几个人差不多喝到接近打烊,才算收场。

碰上郑鸣海,荣耀锦有种酒逢知己的感觉,他会喝会玩儿人又豪气,关键是酒量了得,居然跟他势均力敌,两人越喝越来劲,挽著袖子拼酒拼得面红耳赤,完全把其它人忽略了。

黎舒趴在桌上呼呼大睡,他的酒量其实已经进步很多,但今晚是第一次洋酒啤酒混著喝,完全招架不住。魏蕾虽然开心,但有陌生人在还是留了几分,没放开来玩儿,只跟在郑鸣海身边瞎起哄。

罗凯收了摊溜进来找他们,见黎舒醉得趴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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