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2 / 2)

黎舒的唇边溢出一个笑来,再次感到非常幸运,还有人爱他,那个曾经以为永远不可能爱上自己的人在爱他,一个几乎完美的情人在爱他。

他把郑鸣海的手往自己的胯间拉,同时另一只手又钻进他的裤子,往他的小腹下m-o。

明明已经硬了,郑鸣海还闭著眼装睡,谁知黎舒更是来劲,他只好一翻身将黎舒压在身下,五指扣进他那只作恶的手,握住两人硬`挺的器官骂他:“坏东西,你别招惹我!”

黎舒在他怀里吃吃的笑起来,眼睛好似弯弯的月亮,郑鸣海低沈暗哑、饱含情`y_u的声音极大的取悦了他。他冲他耳边

', '')('<!--<center>AD4</center>-->吹了口气,“嗯……积了好多……等我忙完,一定好好的补偿你。”

两人一边拥吻,一边互相摩擦xi_ng`器,急急的sh_e出来。虽然仓促,却也足够满足。鸣海爱他,珍惜他,为他甘愿站在他身後支持,也甘愿站在他身前替他遮风挡雨。

全世界都知道他们相爱。

他在演唱会上介绍乐手,“一场秀要做好,要每个人都好才行。我很感激每个来帮我的人!”说到郑鸣海时走到他身边笑著道:“这是主音吉他,郑鸣海。同时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大家都知道他也是很优秀的歌手,这次却连嘉宾都不做,只为我弹琴,我很感激他!”

“切──”台下的观众却不依,那些最了解他和爱他的歌迷,为了这话嘘他,他们在台下一起笑著大喊:“男朋友!男朋友!男朋友!”

黎舒被这声浪惊得差些跌倒,耳根迅速的红了,却还故作镇定,清清嗓子摆手:“不跟你们讲了──”

想耍赖哪儿那麽容易,郑鸣海拉了他的手扯到怀里,吧唧就是一口,吻在唇角上。

台下立刻炸锅:“啊──!!啊啊啊──啊!!!”

他们一起唱摇滚,两人最喜欢的部分。有郑鸣海站在身後,黎舒似乎腰杆都要挺得更直些。他穿透视的黑色紧身t恤,面料效果xi_ng`感撩人,样式却是保守普通的圆领长袖,紧紧的贴著肉;下`身著黑色亮光皮裤,腰间绑一条金色蛇纹皮带,非常细腻繁复,耀眼耐看。短发被造型师凌乱的抓起,发梢上喷了几根淡紫色,肤色却回到原本的白,眼神稍稍有些冷,看来落拓不羁。

他单手架在麦架上,“接下来是摇滚部分,我可以疯一疯,我们一起疯一疯。”

“嗯,”略微沈吟,他偏了头微笑,“常有人说我唱的是伪摇滚,他们觉得摇滚就要讲流派和内涵,最好再讲讲痛苦,这些我都没有。”

说到这里,黎舒敛了笑,一手紧捏著麦架,一手在黑色金属杆上由上往下抚,他正脸扬起头道:“在我心中,摇滚不是那麽复杂的东西,它只得两样,也是我最想要的两样:自由与真实!”

他潇洒的扯了耳麦,顺势扛起麦架举过头顶,随著郑鸣海吉他的节奏甩,待要唱歌时将麦架放下虚抱在怀中俯身长啸,高亢激越的嗓音瞬间将气氛燃至最高!无数的人跟著他高举手臂,比著illoveyou的手势高喊:黎舒!黎舒!黎舒!

他站的那一小块舞台,在他开口高声唱歌时缓缓的上升,金色的光和干冰自下而上喷,黑衣黑裤的黎舒,仿佛踏光而来!

气势足了,唱什麽都够味,他与郑鸣海敢把多年前写的并不成熟的歌都拿出来唱,他搂著郑鸣海的脖子,两人共用一只话筒,合著声音高唱:就算一无所有,至少自由坦荡/总有一天到了路的尽头/我们终将,光芒万丈!

他们倒是玩儿得high,有人却要哭了,或者讲哭也哭不出来。

荣耀锦站在控台,几次都想m-o烟来抽,可这里禁烟,哪怕他是老板,那也不能。

即使是有再多的不甘,荣耀锦也不能拉了他来问,黎舒!为什麽!你为什麽这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要他上舞台,就给他绝对的自由和信任,那里是他的主宰,旁人哪里有权干涉他呢。

荣耀锦忍了又忍,想转头走开,最後还是舍不得。

荣耀锦在苦笑,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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