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番外)往王的方向努力(1 / 1)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知道阿默也只是在屋里待烦了。 但是现在阿默可能出去了,我当然要好好规划规划。 听说人类那边的有一座叫大山还是太山的山,日落很好看,我要带阿默去看!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六十七天。 我终于可以进入人类的地盘了。 真是的,不就是一个通行证嘛! 居然花了三个月才下来。 不就是因为我太弱了,我要是是最强的,就不会如此。 不行,我要努力修炼!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天。 终于到了,原来是叫泰山啊,无所谓! 我已经将背包改装得十分完美,让阿默可以安全地躲在里面,而且背包的透气性良好,既不会让它感到闷热,也不透光,完全符合我的要求! 还多次使用过,确定阿默待在里面不会感到不舒服。 尽管天色已经开始蒙蒙亮了,但仍然属于夜晚,我必须抓紧时间上山,并寻找一个合适的藏身之处,以躲避正午的太阳,毕竟阿默还是不能长时间待在太阳下,能躲着自然还是躲着比较好。 此外,我还携带了许多物品,一切都准备就绪,绝对没有问题。 虽然背包里的东西有点多,但也不过是一个大袋子罢了! 问题不大! ...... 该死!我有点后悔了,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泰山竟然这么难以爬? 但没关系,我一定要登上山顶! ...... 太大意了! 早知道就不该带那块大毯子了,只需要带一块小的,让阿默垫着坐就足够了,我自己大不了坐在地上! ...... 终于到达目的地了! 我找到了一棵非常茂盛的树,据说是被现任皇帝封为“五大夫松”。 管他呢! 反正和我没关系。 …… 太阳要下山了。 我找了一个适合观看的地方,举着伞,阿默迫不及待从背包里钻了出来,立刻变为人形。 熟练地把衣服给她穿上,很快一个粉粉嫩嫩的小团子就出炉了。 …… 泰山的日落名不虚传,阿默很喜欢。 下次带她去哪里呢?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一天。 该死,我不过是出去了一趟,我的小蝙蝠怎么就不见了!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二天。 没找到! 阿默你到底在哪里? 不会是在太阳底下待久了! 不不不! 一定不可能!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三天。 还是没找到,阿默你在哪?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四天。 阿默,我不应该带你来这里的,都怪我……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五天。 阿默回来了! “阿漓。”软乎乎肉嘟嘟的小娃娃就这么站在屋子里,就像一场梦。 等我抓住她的手,感受到她特有的低温时,直接就把她放在床上打屁股。 “你要出去怎么不跟我说呢?” “下次一定要跟我说!” 阿默先是一愣,接着就是委屈的哭了出来。 哭得我心疼,但是这顿打不能免,她一个小娃娃还是个怕太阳的小娃娃,要是遇见人贩子怎么办?要是她去了什么平原,来不及躲太阳怎么办? 这顿打,让阿默五天没理我。 算了,这是我祖宗。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八十一天。 这祖宗终于理我了! 也不知道那五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阿默告诉我她叫沐默。 啊,我的直觉真准!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八十五天。 回到了魔族。 我尝试问了阿默这五天的经历,但是她不肯说,那就算了,反正她答应我下次出去会告诉我去哪去多久。 这就够了。 她也不小了,我准备教她认字。 这不是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让她不出去,绝对不是!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七百九十五天。 阿默学得很快。 常用字 她基本都认识了,一些笔画简单的字她都会写了,就是笔顺不对,所以我开始教她写字。 …… 挺好的,就是字有点丑,努努力还是能认出来的。 不过能理解,毕竟她还小啊。 多练习就可以了!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八百三十三天。 坏消息:阿默又不见了。 好消息:她给我留了字条。 更坏的消息:我看不懂,只勉勉强强地看看出一个六字。 她要出去六天还是六个小时? 我又想打她屁股了!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八百三十九天。 小蝙蝠回来了,还带了一个小姑娘! 那是一个同样三四岁的小姑娘,拉着阿默的手,提着裙摆优雅地对我行礼。 “您好,我是王的部下薇薇安。” 王! 我家阿默是王! 我要是不是那多丢份! 不行我要更努力! 从今天开始,除了阿默醒着的时间我都要去修炼!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我是水清漓。” 薇薇安虽然没有久待,但是留下了很多东西,都是对阿默身体好的。 我拿去问了夜大夫,夜大夫也点头了表示没问题。 这才喂给阿默吃,话说,这东西怎么都奇奇怪怪的。 怎么我按照要求处理了之后,一麻袋就出来了一盘,这合理吗? 而且似乎味道也不怎么样,至少阿默吃了一口后,就再也不肯继续吃了。 怎么劝都不肯。 我不服气地吃了一口。 不就是菜嘛,能有多难吃!眼一闭不就吃完了。 …… 我深刻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些东西生来就是该丢的! 这玩意儿,眼一闭是真咽不下去! 阿默居然还吃了一口,她果然爱我! 养小蝙蝠的第十三万五千四百九十二天。 阿默已经是成年的模样了,和所有的血族一样,黑发黑眸,明眸皓齿,美好的像是从天而降的天使。 这些年,我和阿默的感情越来越好。 发现我对阿默的感情变质是来自于一件事。 阿默交了一个朋友,这个没问题。 那个朋友是男的,这个也没问题。 但是,她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了!天天早出晚归的! 这个有问题,这个有大大的问题! 气得我哪哪都不舒服,感觉像是吃了一个柠檬。 也是这时候,我明白了自己的心,我真的对阿默没有其他想法吗? 如果没有,那我为什么会这么难受? 但是居然我会对从小养大的阿默有想法? 所以,我是个变态! 我决定好好想想这个问题。 养小蝙蝠的第十三万五千四百九十五天。 我想通了,我要和阿默在一起! 养小蝙蝠的第十三万五千四百九十六天。 我一晚上没睡,拦住了要出去的阿默。 “我想和你谈谈。”我准备表明心意。 “谈什么?”阿默很诧异,但是也没有拒绝。 “我喜欢你!”想了很久,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要和那个魔族在一起? 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你喜不喜欢我? …… 这些都不行,不如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喜欢她。 我想和她在一起! 我想要她往后余生,仅我一魔! 不,是身边除了我,不能有其他生物! 即便不喜欢我也没关系的。 至少,现在阿默身边只有我。 即便如此,我依然紧张。 尤其是,阿默她沉默了。 我感觉自己心脏即将跳出来。 “阿默,这么多年,你最喜欢我的血,也习惯了我……” “我们……” 突然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万一阿默就这么走了呢? 我好像不应该说这话。 万一她就离开了呢? 万一…… “阿漓。”恍惚间,感觉她似乎在叹气。 果然是不要我了吗? “阿漓。”阿默捧着我的脸,让我与她对视。 “我很高兴你喜欢我!” 你看,我就知道她要拒绝我! “但是我和那个魔族真的没什么,我只是在给你准备礼物。”阿默看起来很无奈。 心情好了一点,但是没有好多少。 阿默这话里话外,就是不谈要不要答应自己。 “我现在没有喜欢的人,但是我可以答应你,如果我有想法了,我第一个找你!” 只一句话,我顿时觉得满世界的花都开了! “好!” 养小蝙蝠的第十三万五千五百天。 阿默的礼物完成了,那是一只很可爱的木制小蝙蝠,最重要的是,这是阿默亲手做的! 那可是亲手! 我就知道,阿默对我是不一样的!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六千四百九十二天。 今天,阿默突然拉着我坐在沙发上,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 看到她这样,我一下子就不想跟她说话了,心里只想逃跑。 我知道,这些天薇薇安一直在劝阿默离开魔族,前往血族。毕竟,血族真的非常需要她。 然而,阿默并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直接告诉我她要离开了。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情瞬间变得沉重起来,心中充满了不舍。 但我又能怎样呢?我没有任何理由去拦住她。 而且,我也听说了,血族现在正处于混乱之中,急需她回去总领大局。 而阿默作为唯一的初代血族,注定会成为血族的王。 当然,如果她不想当这个王,那我会拼命修炼,让她当上这个王。 这个王,只有阿默不想当,没有她不能当! 无论如何,我都会支持她的决定。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八千一百八十二天。 距离阿默离开已经有一千六百九十天了。 想她! 我准备去把其他魔族打一顿,看看能不能当魔族的王。 我会成为魔族的王,让整个魔族成为阿默的靠山。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八千三百一十九天。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阿默离开的第一千八百二十七天。 想她! 我好想她! 我已经成为了魔族的王,没想到现在这些魔族居然这么弱了。 我要好好训练他们,不然他们帮不了阿默,还有可能拖阿默的后腿。 我绝不允许!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三十七天。 阿默已经离开了三千零四十五天了。 不行,我受不了了,我要去找她!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三十八天。 阿默回来了! 她终于回来了! 就是这么还带了这么多血族? 这是要答应我的心意了? 所以带了一堆血族来见证? 但是,阿默上来就是一句, “你要不要当我的血仆?从此以后你的血液归我所有!” 血仆?这是什么? 阿默的要求,我当然是答应了! 但是我看见阿默在给我使眼色! 我懂了! 阿默现在需要立威,所以她打了我的主意…… 得呗,不就是被打两下,问题不大。 而且,我的领地在魔族的偏远地区,而魔族的记性不怎么样,整个魔族除了夜大夫,其他魔族的关系都不怎么样,又这么久没出现了,除了夜大夫,应该没有其他魔族还记得她。 而且,那些魔族现在没有一个在这里,没事! 所以我演戏,三招就输了。 顺理成章成了阿默的血仆。 还跟着阿默去了血族。 虽然阿默依旧没有答应我,但是她身边只有我一个异性。 没关系,慢慢来。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四十六天。 我发现了危机。 那个叫丹尼尔的血族,阿默对他不一样。 丹尼尔似乎不会说话,但是他和阿默的默契很高,明明丹尼尔什么都没说,只是做了几个手势,其余血族都一脸懵,但是阿默就能点头,继续安排任务。 不行,我得想个办法把丹尼尔搞走。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五十天。 小动作被阿默发现了。 阿默告诉我,她只是见到丹尼尔很亲切,没有其他意思。 我还是不放心。 所以她亲了我。 虽然一触即离,但是我还是放心了。 阿默还是最喜欢我,她对那个丹尼尔一点想法都没有! 她的唇好软,好想再亲一次。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五十三天。 阿默果然最喜欢我的血,每次她饿了都来找我。 她只需要进食一次,就可以三个月不进食,每次她都会找我,也没有其他血仆! 我就知道,她一定喜欢我! 养小蝙蝠的第九十二万六千七百三十六天。 不知不觉,我和阿默都遇见两千五百多年了。 阿默每百年需要沉睡一年,我也一样,前九年我们会抛下一切到处去玩,阿默依旧没有答应我,但是她已经离不开我了。喜欢叶罗丽:我愿与你重逢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叶罗丽:我愿与你重逢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