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center>AD4</center>-->夏末的天气还是有些燥热,这会儿好容易夜风微凉,如果再喝上这麽一杯,一定是美事一桩,可他他酒量奇差,基本一口见红,实在……有些发怵啊。
郑鸣海转过头,带著微笑看著他白净的侧脸,轻声说:“小蕾说那天她後悔死了,早知道就脸皮厚点缠著你,回了北京,这麽大座城,她上哪儿去找。”
心头一暖,黎舒为这单纯的关怀感动,他捏起杯子眼一闭,仰起头咕噜咕噜的把酒倒进喉咙,大著舌头说:“谢谢!”
对面的光头鼓手觉得好笑,郑鸣海人高马大,穿了件印著柯本头像的黑t恤和破破烂烂的牛仔,脖子上还挂著串刻意做旧的银色粗链子,旁边的魏蕾也是爆炸头烟熏妆,耳环大得能垂到肩膀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搞摇滚似的。而坐他俩中间的黎舒,干干净净的黑色短发白t恤,皮肤白得发光,才喝了一小杯啤酒就满脸通红,在张牙舞爪的两人中间,就像只待宰的小羔羊。
“喂喂!你们别欺负人家!”光头鼓手拦下魏蕾的酒:“别把人灌醉了!“
“没事儿!”魏蕾大手一挥,“你胡说啥!以後黎舒就是我弟!我罩著他!”
“噢,就凭你?”戴著眼镜的贝斯手也跟黎舒一样,斯斯文文的学生样子,他扶了扶眼镜,对魏蕾的话表示了严重的怀疑。
“哼!”魏蕾头一偏,十分臭美的扶扶头发:“我不行还有我老公啊,是吧鸣海!”
郑鸣海听了魏蕾的胡话,长臂一展敲了记她的头,佯怒道:“臭丫头!”
随後顺手搂住了黎舒的肩,使劲捏了一把。
☆、3朋友
第一次见到郑鸣海的那个晚上,是黎舒永生难忘的夜晚。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同陌生人一起毫无顾忌的在街边唱歌喝酒,大笑,也第一次喝醉,走起路来东倒西歪,好像踩在云端上。
他一下子认识了四个人,郑鸣海魏蕾,和善的鼓手光头和斯文贝斯手眼镜,他们说小舒你长这麽好看,来做我们的主唱吧,这样海子就能专心做吉他手,我们也不用忍受某位大小姐的半调子吉他啦!
魏蕾气得哇哇大叫,骂他们没良心,黎舒一个劲儿的摇头,不不不我不会,我不会唱歌!要我唱没人会喜欢的!
结果魏蕾一听更生气,谁敢不喜欢我们黎舒?!谁敢?!
谁说不敢,谁都敢!
喝醉的黎舒坐在马路牙子上,在陌生人面前毫无形象的大哭。
把这麽些天一直压抑著的委屈、悲伤、还有愤懑都一股脑的发xi-e了出来。
他想不明白,苦苦努力了十几年的东西,顷刻间便被人硬生生的剥夺,而他还什麽都做不了,只能没用透顶的逃跑。
他这一哭,魏蕾的酒都给吓醒了,她猜他遇到了什麽事情,却没想到能让他这麽伤心,可她也不知该如何安we_i,只好坐在他身边陪他伤心。
郑鸣海是几个人中最清醒的,他让另外两人先走,然後拉起自己女友,看她还能走,就把烂醉如泥的黎舒背到背上,三人一起回了他租的房子。
第二天黎舒是被照到脸上的阳光惊醒的。还没睁眼,就感觉自己躺在干燥柔软的床垫上,身边有个暖烘烘的热源和平稳的呼吸,清晨的北方空气微凉,一切都说不出的舒适,除了头还稍微有点疼。
黎舒睁开眼,立刻就见到了近在眼前的郑鸣海。他昨晚可没黎舒好命,把黎舒背回来,一进门黎舒就吐了他一身。他跟自己都晕呼呼的魏蕾一起折腾了半天,总算把他弄干净了塞床上,这才倒头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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